TA的每日心情 | 9 小时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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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2791 天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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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i=s]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0-5-29 06:02 编辑 [/i]
请问孩子多大了孩子在男方长大,他心中的母亲是谁?你们是否考虑到孩子的感受?
其二,你们没有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条件吗?谁家的经济条件好?于孩子的成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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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4][font=仿宋,仿宋_GB2312]这位网友,感谢您的关注并提出不同意见,现在发一篇调解花絮供您参考,不知对您有没有帮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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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5][font=仿宋,仿宋_GB2312][b]不上台面的话也很重要[/b][size=4](调解花絮)[/size]
干调解工作,好话孬话都得说,不管黑猫白猫,以解决问题为目的。可是往往调解成功了,向上写典型材料,大都原则话多,官场话多,一些不上台面的话就隐去了。其实,那些不上台面的话也很重要,有时还能起决定的作用。下面,我结合调解的第一起案件,具体谈谈这个问题。
这是一起孩子的抚养权纠纷案。未婚女王某与有妇之夫赵某非法同居,一年后生下一女妞妞(化名),孩子3岁时两人发生矛盾,结束同居生活,但赵某将孩子据为己有,交与原配妻子李某抚养。孩子6岁时,赵某去世,王某主张孩子的抚养权,李某坚决不同意,一场纠纷就此爆发。
从法律的角度讲,王某和赵某是孩子的亲生父母,二人拥有同等的抚养权利。现在赵某已死,王某就是孩子的唯一的抚养人。调解也要按法律办事,不能违背法律。
当我们把这些法律规定解释给李某时,李某显得异常激动,一连抛出了3条“理由”进行辩解:一是孩子姓赵不姓王,这孩子就是赵家的;二是孩子的户口在我们名下,有户口本为证;三是我丈夫有遗嘱,孩子是赵家的,不能给王某。
这三条“理由”在法律面前当然不能成立,我们逐条给她讲解和解释(此处略,具体可参考案例之一)。
当李某了解得不到法律的支持,进入诉讼程序也会败诉时,情绪有了很大的变化。我们又及时地从利害得失的角度进行分析,进一步开导她:
和平地把孩子交给对方,其好处是:双方不伤感情,省却了较长的诉讼时间,避免了精神上的熬煎;和平交割,对方自然会感谢你,从长远看也有好处;变更抚养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;你如果对孩子真有感情,还可以常来看看。这不是皆大欢喜吗?
坚持不交抚养权,短期和长期祸患无穷。具体为:其一,你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,当孩子明白了真相,不但不感谢你,反而会怨恨你,你图什么?其二,孩子在你身边,人们时时能够看到,就像一根导火索,指指点点,不免议论你丈夫当年的丑事,你如果真爱你的丈夫,就应该积极消除这种影响。其三,孩子在你身边,她独特的身世会使她时时感到自卑,对孩子的成长及其不利。其四,夺女之恨,深骨入髓,对方会恨你一辈子,你将亲手种下怨恨的种子不能自拔。其五,最后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,你将鸡飞蛋打,不但更没有面子,精神会更加痛苦……
这一番实实在在,合情合理的贴心话,终于使李某幡然醒悟,顺利地签订了变更抚养权调解书,并对调解员百般感谢。
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。诸位网友,您对这一番不上台面的话感觉如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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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. 10. 14[/font][/size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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