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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子夜脞谈(四十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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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9-20 22:40
  • 签到天数: 251 天

    [LV.8]以坛为家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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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6-11-9 00:23:0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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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洪迈先生论“万事不可过”,“雨泽过则为霖淫,阳舒过则为燠亢,赏过为僭,刑过为滥,仁过则为兼爱无父,义过则为为我无君。”窃以为,虽不为悠谬,然或失于偏颇,<<圣治章>>中“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。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”悖德,悖礼者,又安谓之仁,安谓之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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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5-6-22 00:05
  • 签到天数: 21 天

    [LV.4]偶尔看看III

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16-11-10 11:00:59 | 只看该作者
    过犹不及嘛。

    点评

    中庸之道!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-11-12 00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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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9-20 22:40
  • 签到天数: 251 天

    [LV.8]以坛为家I

    板凳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11-12 00:06:41 | 只看该作者

    中庸之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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