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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周年普法征文:爸爸来电话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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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3-25 14:39
  • 签到天数: 171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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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5-8-20 16:26:4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[i=s] 本帖最后由 三水散人 于 2015-11-4 08:37 编辑 [/i]

    [align=center][b]爸爸来电话啦[/b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       [font=新宋体][size=3]最近因家事的缘故,我每天乘公交往返于县城与单位之间。 [/size][/font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    公交车浑身是绿色的,外形宽阔高大,行驶在206国道上略显笨拙,感觉有时候像游蛇般寻着缝隙在前行。[/size][/fon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一日,我与往常一样按着公交车的时间点回家。夏日的车窗外,炽烈的骄阳激情四射,空气也好像要随之蒸发似的熏得令人窒息;车内,空调的排气口吐着强劲的冷气,一道道气流喷薄后随即消失,在不断地对抗车顶上铁皮与人体所散发的热量。车子以六七十迈的速度前行,旅客们在安静地享受着清凉。[/size][/font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    “爸爸来电话啦,爸爸接电话呀,爸爸怎么还不接电话呀!”[/size][/font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    正当我闭目养神,想着下班后的事情的时候,突然在静静的车厢内响起了这样独特的手机铃声,众人寻着声音向前排望去,原来是驾驶员的电话,车子以正常的速度前行,铃声约一分钟后停止了。期间,坐在驾驶座后面的旅客多次善意提醒,他们之间的对话我没听清楚,驾驶员一直保持着驾驶的姿势,双手握着方向盘,两眼看着前方。一会车行驶到站牌处,有旅客下车,这时我看见驾驶员在打电话,我想应该是回复吧,前后不过三十秒。我细心地观察了一下驾驶员,年纪与我相仿,留着板寸头、竖条蓝白短袖衬衣,眉浓鼻直口阔,腰背浑圆,话音舒朗。车每次行驶到站牌处,都能精准平稳停靠,启动时速度轻缓,在语音小姐的提示下或停车或前行。驾驶员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,或许公司有明确规定,或许是来自职业操守,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,按下拒绝来电只需几秒钟,然驾驶员一直保持驾驶的状态,不简单!不容易!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心无旁骛执行交通规范,捍卫着车上旅客的生命安全,是一种职业精神的体现。[/size][/font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      2015年陕西卷高考作文题:一位父亲在高速路上边行驶边打电话,不听旁边的孩子劝阻,于是孩子选择报警,警察前来后对父亲进行教育。有网友评论:“大义灭爸”。教育者用心良苦,或许这是个虚构的故事,但2014年《机动车辆驾驶使用规定》明确指出:“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电话、接听手持电话和观看电视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,并记2分。另外,用手机发短信、上微博,扣2分”。规定指出细节,一切与手机有关的都被禁止,还有网友说:“买个蓝牙,这样接听不会被拍照”,这是一种逃避的说法。专家指出:“开车使用手持电话影响了判断力,更影响了安全驾驶,是一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如果驾驶车辆时拨打电话,会增加驾驶员的大脑负担,延迟反应时间,而且,拨打电话时容易导致目光凝聚,无法关注周围环境。更有甚者,在电话中争论会加剧驾驶员的负面情绪,导致无意识急剧踩油门等行为,危害自身安全。” 如今,百姓富裕了,身边的朋友都在陆续买车,小镇不宽阔的街道开始堵车了,新上路的朋友与老驾驶者们,请在驾驶过程中远离手机,为了自己安全,同时也是为了他人。“千里之堤,以蝼蚁之穴漏;百寻之屋,以突隙之烟焚”,一个细小的疏漏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,遵守交通法,用规范来保障安全驾驶,切勿自作小聪明,用心思寻找法律规范的漏洞。[/size][/font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      今年是六五普法最后一年,也是从1986年至今普法30周年,如果你问我:“你懂法吗?”,我或许没办法回答你,但我知道法律涵盖着生活的每一个角落,通过一件又一件事例向人们普及着。我知道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,保护我们的权力同时也指定了我们的义务;我知道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;我知道安全生产法、经济法、婚姻法、劳动法等规范着我们的社会行为,还有一些技术规范规范了行业标准。人人不可能都是法律专家,但我们知道杀人放火、诽谤污蔑、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,小则与民俗有违,大则与法律相悖。[/size][/font][/align]
    [align=left][font=新宋体][size=3]     在现实中,我们所遇到与己相关的职业和家庭中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咨询、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或者义务的知晓,做一个明白事理、懂得法律的中国公民,以文中的驾驶员为榜样,恪尽职守,将个人的任性行为约束在规范的准则里,细微处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点滴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让我们一起努力共筑社会主义法制文明。[/size][/font][/align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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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15-8-20 17:00:35 | 只看该作者
    [i=s] 本帖最后由 老党 于 2015-8-20 17:01 编辑 [/i]

    文章满满的正能量,扎扎实实的正能量,而不是一些花脸呼哨的标语口号。法律是这个民族顺利些前行,必备的要素和保障。又是一篇深入浅出的好文章。建议议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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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3-25 14:39
  • 签到天数: 171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板凳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8-20 19:28:30 | 只看该作者
    [quote][size=2][url=forum.php?mod=redirect&goto=findpost&pid=379466&ptid=57447][color=#999999]老党 发表于 2015-8-20 17:00[/color][/url][/size]
    文章满满的正能量,扎扎实实的正能量,而不是一些花脸呼哨的标语口号。法律是这个民族顺利些前行,必备的要 ...[/quote]

    谢谢兄长的夸奖,今天接到任务,要求写一篇普法文章,要求讲述身边的人与事。最近忙着孩子升学的事情,兄长最近文章我看过,只是未能细读,所以没敢留下只言片语,还望兄长见谅!兄长有时间的话,请将这篇文章给予斧正,我的语言的功力还欠火候哈,拜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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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地板
    发表于 2015-8-20 22:11:24 | 只看该作者
    人人遵纪守法,方能国泰民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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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5#
    发表于 2015-8-21 03:35:52 | 只看该作者
    [quote][size=2][url=forum.php?mod=redirect&goto=findpost&pid=379522&ptid=57447][color=#999999]三水散人 发表于 2015-8-20 19:28[/color][/url][/size]
    谢谢兄长的夸奖,今天接到任务,要求写一篇普法文章,要求讲述身边的人与事。最近忙着孩子升学的事情,兄 ...[/quote]

    写文章您是前辈,喝酒我是老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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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5-5-23 06:06
  • 签到天数: 1 天

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6#
    发表于 2015-8-21 07:30:41 | 只看该作者
    第一二段描写很精 ,简直是大手笔的文字。第三段还不错,但相比较第二段,就有些逊色了。后面可能因为与活动的主题有关,写的不如前面。我以为,征文性质的文章,要写好,难!因为,它往往有其强烈的时事政治性,而文学最好的环境是,不要一切镣铐,让作家自行舞蹈。这个政治性,难免让很多作品直抒胸臆,给人以声嘶力竭而无法打动读者的遗憾。我建议,能不能保持您前面的笔法,好好构思一下,融合想象,用小说笔法写下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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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3-25 14:39
  • 签到天数: 171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7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8-21 07:58:38 | 只看该作者
    [quote][size=2][url=forum.php?mod=redirect&goto=findpost&pid=379684&ptid=57447][color=#999999]侯诗杰 发表于 2015-8-20 22:11[/color][/url][/size]
    人人遵纪守法,方能国泰民安。[/quote]

    谢谢侯老师品读拙作!散人有礼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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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3-25 14:39
  • 签到天数: 171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8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8-21 08:05:39 | 只看该作者
    [quote][size=2][url=forum.php?mod=redirect&goto=findpost&pid=379893&ptid=57447][color=#999999]王根生 发表于 2015-8-21 07:30[/color][/url][/size]
    第一二段描写很精 ,简直是大手笔的文字。第三段还不错,但相比较第二段,就有些逊色了。后面可能因为与活 ...[/quote]

    王老师的点评让我受益匪浅,创作的动机与过程,你是一目了然,佩服!不愧是行家里手!散人谢过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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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5-7-7 10:34
  • 签到天数: 4 天

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    9#
    发表于 2015-8-21 16:18:1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喜欢您笔下恪守职业道德的司机爸爸!{:soso_e179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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