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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在现阶段减少死刑,将后患无穷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一个放羊娃    时间: 2016-10-10 07:18
标题: 在现阶段减少死刑,将后患无穷
[i=s]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6-10-10 07:19 编辑 [/i]

[font=仿宋, 仿宋_GB2312][size=5][b]在现阶段减少死刑,将后患无穷[/b][/size]

[size=4]    今天是国际反死刑日,我有话要说。[/size]
[size=4]    国际反死刑日定于2003年的10月10日,到现在已经14个年头,截止目前,全球已有140个国家废除了死刑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,我国某些人也推波助澜,嚷嚷着要废除死刑,甚至官方也付诸了行动,例如2014年的“两会”,将减少死刑提上议程,声言减少死刑并逐步消灭死刑,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,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,我们要与国际接轨,在这方面溶入“世界大同”。[/size]
[size=4]    如果从正面理解,应该说这个动机还是不错的。但是,结合目前中国的现状,我认为过早减少死刑将后患无穷。减少死刑是一个大概念,我们不妨以腐败为例,管中窥豹。[/size]
[size=4]    在现阶段减少死刑,将使腐败成本进一步降低。30多年的反腐败斗争,老百姓心知肚明,腐败不但没有遏制,反而前腐后继,愈演愈烈。以前总算还象征性地枪毙了一个胡长清,一个成克杰,近年来贪官们的死刑就基本淡出了,这就更助长了贪官们的胆大包天,肆无忌惮,以致受贿几千万、甚至上亿元也只是判几年徒刑了事。据昨天媒体报道,一个贪官(我忘记名字了)受贿2亿4千万人民币,仅仅判了个死缓,对照胡长清受贿几百万被判处死刑,这不能不说是天大的后退。腐败成本如此低廉,难怪老百姓调侃说,人家虽然难受一阵子,但子子孙孙舒服几辈子。贪官们即使东窗事发被判刑,也会成为“特殊罪犯”,享受“住单间,吃小灶”等等的优惠,说不定还会减刑,皆大欢喜。这样的腐败成本,这样的惩治力度,简直近似儿戏,怎能遏制腐败?![/size]
[size=4]    根据世界多数国家的经验,遏制腐败犯罪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,即预防和惩治。联系我国30多年反腐败的历程,预防腐败犯罪的机制远远没有建立起来,反腐败仅仅在弱化的惩治手段下艰难地维持,以致腐败犯罪汹涌澎湃,屡禁不止。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,如果再减少甚至取消死刑,会出现什么严重后果,将不言而喻。[/size]
[size=4]    减少和取消死刑,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与国际接轨。遗憾的是,某些人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,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,把与国际接轨引向歧路,外国一些好的东西没有引来,倒引来一些乌七八糟的东西,引来一些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东西,减少和取消死刑即是一例。[/size]
[size=4]    腐败犯罪是诸多刑事犯罪的一种。在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、预防腐败的机制没有确立、刑事案件居高不下、恶性案件层出不穷的特殊时期,本应该加大惩治力度,但某些人却反其道而行之,净干些南辕北辙的蠢事,其动机实在值得怀疑。果真如此,我敢断言,中国的刑事犯罪将会直线上升,社会稳定将会雪上加霜。[/size]
[size=4]    为了中华民族的命运,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,为了社会环境的相对稳定,我强烈呼吁——[/size]
[size=4]    死刑,你不能走![/size][/font]

作者: 运涛    时间: 2016-10-10 07:34
支持作者观点。
作者: 老党    时间: 2016-10-10 07:37
       赞同文章的根本观点。全文逻辑严谨,层层递进,客观、理正。义正辞严,令人信服。文字简练干净。建议精华文章。
       这一段论述、见解,我个人觉得不够客观全面:“减少和取消死刑,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与国际接轨。遗憾的是,某些人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,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,把与国际接轨引向歧路,外国一些好的东西没有引来,倒引来一些乌七八糟的东西,引来一些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东西,减少和取消死刑即是一例。”

作者: 一方    时间: 2016-10-10 07:47
支持作者观点,老党评议全面,一方附议。
作者: 云上云上    时间: 2016-10-10 08:23
支持作者的观点,同意老师的评议,支持精华。
作者: 老党    时间: 2016-10-10 14:41
推荐到社区微信公众号。
作者: 一个放羊娃    时间: 2016-10-11 08:32
[font=仿宋, 仿宋_GB2312][size=4]据昨天媒体报道,一个贪官(我忘记名字了)受贿2亿4千万人民币,仅仅判了个死缓,对照胡长清受贿几百万被判处死刑,这不能不说是天大的后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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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网友提醒,这个人叫白恩培,受贿2.46亿人民币,是胡长清受贿金额的近50倍,反而留下了一条狗命,这不是反腐败的倒退吗? [/size][/font]

作者: 老党    时间: 2016-10-11 13:12
[quote][size=2][url=forum.php?mod=redirect&goto=findpost&pid=580037&ptid=88348][color=#999999]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6-10-11 08:32[/color][/url][/size]
据昨天媒体报道,一个贪官(我忘记名字了)受贿2亿4千万人民币,仅仅判了个死缓,对照胡长清受贿几百万被判 ...[/quote]
毫无疑问,反腐败应该加大惩治力度。[b]附:十八大以来省部级以上获刑官员(截至2016年9月29日)[/b][p=24, null, center][color=rgb(43, 43, 43)][font=simsun, arial, helvetica, clean, sans-serif]http://p2.ifengimg.com/a/2016_42/bebe88d91adac56_size293_w550_h513.png[/font][/color][/p]此表来源:转自凤凰网

作者: 高山对虾1    时间: 2016-10-15 17:50
赞成老师的观点!取消死刑,表观像是为了了人道主义,其实,对罪犯的仁慈,实际是对好人的残忍,如果对罪大恶极的罪犯不杀,其结果就是让罪犯更加地胆大包天。文中对贪腐犯分析得非常透彻,说得严重一些,取消死刑,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犯罪分子的放纵和鼓励。好文,点赞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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