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·华兹华斯在《序曲》里提出了“瞬间”(spots of time)(又译为“时间之点”)的诗学概念。“瞬间”用来指因为某种东西引起作者对过去生活的回忆,通过这些回忆,作者在不经意的刹那间领悟到更高层面的意义。自从华兹华斯提出“瞬间”这一概念以来,许多批评家,特别是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批评家提出了一些与之相类似的看法,如斯蒂文斯的“觉醒的时刻”(moment of awakening)、伍尔夫的“敏锐的瞬间”(exquisite moments)、乔伊斯的“顿悟”(epiphany)、庞德的“魔幻的瞬间”(magic moments),以及艾略特的“不被注意的瞬间”(unattended moments)。这些词汇虽然不同,但大致含义都可以理解为世俗生活中灵光闪现的瞬间,或是事物真谛的突现。 于金鹏的诗歌的就成功地捕捉到了生活的一瞬间。
比如《陨落》一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