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四季歌文学社区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(鼓励中文名字)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75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原创] 关于孔夫子的二三事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8-4-15 09:29
  • 签到天数: 6 天

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26-1-13 17:32:1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  欢迎你来注册,这里有更多的热心朋友期待你的加盟参与。

  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(鼓励中文名字)

    x
    本帖最后由 平原君 于 2026-1-18 11:48 编辑

    关于孔夫子的二三事


    近日读到清代采蘅子的《虫鸣漫录》,其三《孔子为相》条文字不多,抄录如下:
    “丞相官名始于秦,周以前无有也。‘孔子为鲁司寇’,不过掌刑之官,如今之大理、刑部等类。所谓‘摄行相事’者,乃朝聘会盟为赞相,《左传》‘会于夹谷,孔某相’是也。太史公生于汉,误以汉制解经,于‘司寇’上加一‘大’字,如汉之三公大司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之称。遂以‘相’为宰相之相,千古沿袭,未之有改,可笑巳极。《周礼》、《家语》等书,晚出秦、汉,不足据,当以《尚书·周官》为准。《周官》六卿,止称冢宰、司徒、司寇,无大小之分。五经、四书解‘相’字,皆作傧相。春秋时,鲁国政在三家,夫子焉能秉钧?即使彼时已有丞相,亦应季孙自专。是以决知汉儒之误解也。”
    文中提出的问题是:孔子在鲁国的职位是司寇还是大司寇,是否曾经摄行相事。
    先说第一,孔子在鲁国的官职是司寇还是大司寇。春秋时各诸侯国治民的官称为司徒,治军的官称为司马,掌管土地的官称为司空,掌管刑法狱讼的官称为司寇。具体到各国,多不相同又多变易。到汉代中央官职始设大司徒、大司空、大司马、大司农等带有“大”字的官职。故《虫鸣漫录》称“太史公生于汉,误以汉制解经,于‘司寇’上加一‘大’字。”
    据考证,孔子不仅不是“大”司寇,很可能准确的官职是“小司寇”。《礼记正义》引崔灵恩云:“诸侯三卿,司徒兼冢宰,司马兼宗伯,司空兼司寇。三卿之下有五大夫,五大夫者:司徒之下立二人:小宰,小司徒;司马之下,以其事省,立一人,为小司马,兼宗伯之事;司空之下立二人:小司寇,小司空。今夫子(孔子)为司空者,为小司空也,从小司空为小司寇也。”崔灵恩之所以这样认为,因为鲁有孟、叔、季三卿为政.又有臧氏为司寇,故知孔子为小司寇.这也就是《虫鸣漫录》所说的“春秋时,鲁国政在三家,夫子焉能秉钧?即使彼时已有丞相,亦应季孙自专。”即使有总领国政的“相”,也轮不到孔夫子。故孔子在鲁国不是大司寇,而很可能是司空之下的小司寇。
    第二,孔子在魯國当过代理宰相吗?据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定公十四年,孔子年五十六,由大司寇行摄相事。”意思是孔子由大司寇代理宰相(摄,署理、代理)。《荀子·宥坐》也说:“子为鲁摄相。”但这个说法值得商榷。早在《虫鸣漫录》之前,清代著名学者顾炎武在其《日知录》就详细的辨证过此事。顾炎武云:“三代之时.言相者,皆非官名……惟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立景公而相之,庆封为左相.则似真以相名官者。”(《日知录》卷二四)又云:“定公十年:‘公会齐侯于夹谷.孔丘相。’杜氏解曰:‘相,会仪也.如“愿为小相焉”之相。’《史记·孔于世家》乃云:‘孔子为大司寇,摄相事.’是误以‘傧相’之相为‘相国’之相。不知鲁无相名,有司寇而无大司寇也。”
    根据顾炎武的考证,在春秋时代,所谓“相”皆非宰相之意(除了襄公二十五年“崔杼立景公而相之”,似真以相名官者),而只是傧相的意思。所谓孔子为“相”最早出现的是《左传》定公十年:“公会齐侯于夹谷.孔丘相。”意思是说,鲁定公与齐侯会盟于夹谷时,孔子是鲁君的司仪官。大概因为孔子精通礼仪,所以鲁定公与齐君会盟时由孔子任司仪官陪同鲁君。此“相”显然不是主政的宰相之“相”。后世的《荀子》、《孔子家语》、《晏子春秋》、《尹文子》以迄太史公皆有所谓孔子摄相的说法,其源盖出于此。再说,即使鲁国有总领国政的所谓“相”,如上文所述,当时政在三桓,也轮不到孔子秉政。顾炎武同时也否定了孔子为大司寇的说法。
    对上面两个问题,现在学术界似乎仍沿用太史公的说法,我也看过几本写孔子的书也都如此。请教AI,它的回答也是这样,可见这是学术界主流的意见。
    第三个问题是孔子是否杀少正卯。《荀子·宥坐》:“子为鲁摄相,朝七日而诛少正卯。”《孔子家语》:“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,戮之于两观之下,尸于朝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谓孔子于鲁定公十四年“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”。
    对孔子杀少正卯事,在WG前大多数学术界人士是否定的,只有少数尊法贬儒的学者持肯定的看法(那也是学术问题)。但是到了WG开展评法批儒、批林批孔运动,孔子杀少正卯被定性为儒法斗争的典型事件,对“孔老二”全民共讨之,全民共诛之。连贩夫走卒皆知孔子杀少正卯这件事。最有代表性的是,一位著名中国哲学史学者在WG前对此事是否定的,但在评法批儒运动中发表的《论孔丘》一文中,认为“少正卯是一个博古冠通今,学问广博,而又坚持真理,宣传真理,推行真理的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。”“孔丘杀少正卯是春秋末期两个阶级.两条路线斗争中的一件大事。”痛斥“有一部分历史家否认历史上曾经有这件大事,甚至否认历史上曾经有少正卯其人。”并检讨自己:“我以前不承认有孔丘杀少正卯这件儒法斗争的大事,这就是不客观,有剥削阶级的偏见,不求历史的真实。”WG后,在其发表的《论孔子》一文中,当然也就没有了孔子杀少正卯的文字。可见WG期间把孔子是否杀少正卯这这个学术问题,完全操弄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了,甚至使得一些学者的灵魂都扭曲了。
    孔子是否杀少正卯这件历史公案,我们在这里无法做学术的考证,只是简略的概括如下。一,如果孔子杀少正卯,其前提必须是孔子“为鲁摄相”,如前文所述,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,所以孔子杀少正卯也是否定的。二,最早记述孔子杀少正卯的是荀子,而荀子是战国末期人,晚于孔子近200年。此前更早的《论语》、《左传》没有记载,即使司马迁的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虽记述了此事,但在《鲁世家》、《十二诸侯年表》均不载此事。三,历史上可能并无少正卯其人。“少正”系春秋时官名,郑国的子产曾任少正,而鲁国无少正官职。少正卯或许是虚构的一个人名。四,孔子摄相七日即大开杀戒,且“戮之于两观之下,尸于朝(陈尸于朝堂区域)。”与春秋时礼制不合,也与孔子的一贯主张的德治思想相悖。
    早在宋代朱熹就对此提出质疑,他否认的理由很有意思。他说:“少正卯之事,《论语》所不载,子思、孟子所不言,虽以左氏亦不道也。独荀况言之,是必齐鲁诸儒,愤圣人失职,故为此说,以夸其权耳。”(《朱子全书》)意思是说,孔子诛少正卯之事,是齐鲁儒家学者因为愤恨于孔子未能得到执政大权(圣人失职),不能实现其理想,故意编造了这样一个故事,以夸大孔子的执政权力。朱子之言也可略备一说。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2026.1.13
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4 04:05
  • 签到天数: 160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26-1-15 19:00:14 | 只看该作者
    博览群书,知识丰富。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四季歌文学社区 ( 京ICP备14012862号-2  

    GMT+8, 2026-2-27 18:06 , Processed in 0.084116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   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