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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一个放羊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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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调解手记 (连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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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01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16 08:46:14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4-5-18 20:05 编辑

    我们是如何为回族老太太排解后顾之忧的?
              ——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7

      80岁的回族老太石某,是邱县某村的农民,1985年来到邯郸市,以看自行车为生。石某有两个儿子,都是下岗工人。2012年9月,石某以“不尽赡养义务”为名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。法庭经过调解,以每个儿子每月400元的赡养费达成协议。
      谁知调解书签字仅仅4个月,石某又于2013年2月下旬再次起诉两个儿子。诉讼请求概括为四个方面:农村的房屋需要修缮,费用由两个儿子负责;今后如果生病住院,医疗费用由两个儿子承担;今后如果生活不能自理,由两个儿子照顾;要求儿子每年至少回农村探望3次。
      法院审查后认为,石某的诉讼请求大都为“超前诉讼”,没有形成事实的诉讼请求是不能判决的,所以将石某的诉状转到了调解室,进行诉前调解。
      调解员认真梳理了案情的前因后果,认为:一、法院先期调解的每个儿子每月400元的赡养费,对于现阶段农村的生活水平来说,应该是很高了;二、现在的四项诉讼请求,除了“修缮房屋”一项具有实际意义外,其它几项都属于“超前要求”,是建立在“如果”的基础之上。考虑到前一次的诉讼已经造成了母子之间的裂痕,为了不使裂痕进一步加深,适宜采取“就实避虚”的调解方法,先调解“房屋修缮”问题。
      当调解员把以上的思路说给石老太太时,她的情绪非常激烈,坚决不同意,非要一揽子调解不可。她认为,我现在虽然没有生病住院,没有倒在床上需要伺候,但我对他们不放心,必须未雨绸缪,不然到时候就晚了。
      面对这位执拗的老太太,考虑到她的少数民族身份,考虑到全国“两会”已经召开,为了家庭的和谐,为了社会的稳定,调解员决定特事特办,做一次“超前调解”的尝试。
      调解开始还算顺利,两个儿子就“今后的医疗费”、“今后不能自理”、“今后探视”几个问题作出了承诺。对“房屋修缮”的实际问题,却经历了一个反反复复、一波三折的过程。
      第一次调解,石老太太提出由儿子出钱,她请人修缮的意见。经过材料和人工费用核算,约需1200元,两个儿子同意平摊。
      第二次调解,石老太太仍然坚持自己请人修缮的的意见,但每个儿子必须拿出5000元。调解员认为,石老太太的要求缺乏事实支持,属于过分要求,并对其进行了温和地批评。由于差距太大,无法达成协议。
      第三次调解,调解员先期就修缮项目达成统一意见后,坚持费用由两个儿子直接与施工人员洽谈,直接结算,这样最公平,最合理。在调解员的努力下,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,并规定四月底前完工。
      由于我们始终坚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双方都比较满意。此纠纷解决在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,较好地贯彻了民族政策,又维护了母子亲情,达到了三个方面的辩证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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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02#
    发表于 2017-11-16 15:49:25 | 只看该作者
    超前调节,超前诉讼。懂了两个专业名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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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03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17 07:42:25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7-11-17 07:52 编辑

    民事调解中的“雕虫小技”

       干民事调解工作,不但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,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,还要佐以一定的调解技巧。技巧运用得好,事半功倍;运用不好,事倍功半,甚至全盘皆输。下面结合具体案例,举例说明。
       (一)当事人是否到场,是调解工作的先决条件。
        民事调解的第一步,当事人必须乐意来到调解现场接受调解,不然调解就无法进行。如果当事人拒绝到场,调解只能胎死腹中。民事调解员不同于法官,他们没有传唤当事人的权力,只能通知当事人,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开展调解。怎样使当事人乐意到场接受调解,调解员往往要费一番脑筋,运用一定的技巧。
        2012年7月,刘某装修住宅,与杨某签订了一纸装修合同,并预付装修款2.5万元。在装修没有完工的情况下,经双方协商解除了装修合同,盘点装修费用,杨某应退还刘某4500元,并打有欠条,注明10月底之前还清。谁知过了还款期限一个多月,刘某多次催要仍然得不到欠款,因而提起民事诉讼。调解室接案后,认为事实清楚,且案值不大,又有欠条,有诉前调解的可能,于是电话通知杨某到场调解。不料杨某在电话中牢骚满腹,满肚子委屈,明确表示:我就陪他走诉讼程序好了。调解员说:走诉讼程序是你的权利,我们尊重你的选择。不过,我有一个建议,希望你能考虑一下。你们双方的纠纷不是几句话就能讲清的,在电话中毕竟不方便,建议你给我们见一面,详细讲明情况,如果实在没有调解的基础,我们会支持你选择诉讼的,你说呢?这样一番入情入理的话,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权利,又给当事人留有选择的余地,使当事人很快就来到了调解现场。如果得到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回答,调解员抱着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,说“不同意调解就算了”,那就彻底堵死了调解的大门。
       (二)始终给双方当事人留有台阶。
        民事纠纷大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,我们在调解中对双方当事人始终留有下台的台阶,把尊重双方当事人贯穿整个调解过程,令双方都不失体面,在握手言和中化解矛盾。
        2012年12月中旬,我们着手调解一起借贷纠纷案。原告王女士是一位借贷的中间人,被告申女士是一位政府机关的公务员。原告称,2011年10月在一起民间借贷中,通过银行转账多付给被告17000元,被告不承认,要求被告共同去银行对账,被告不理睬,因此提起诉讼。我们通知被告申女士时,得知她在工作岗位,就建议她到办公室外接听电话。
        调解员认为,既然民间借贷都是通过银行转账交易的,那么促使双方到银行对账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,为此调解员事先就给双方当事人铺设了一个体体面面的台阶。调解员说:鉴于这起借贷时间较长,或许你们记错了,或许银行转账时出了差错。谁都有记错的时候,这很正常;银行转账也会出现差错,这也不稀奇。你们到银行对一对账目,问题不难解决。你们以前是好朋友,消除了误会,今后仍然是好朋友。
       对于这起纠纷,调解员着重掌握以下要领:一是为当事人着想,尽量降低消极因素的影响。例如电话通知被告时,建议她接电话时回避同事,避免纠纷尚未澄清就闹得满城风雨,给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,也不利矛盾的解决。二是故意轻描淡写,淡化纠纷的性质。调解员把这起纠纷定位在可能有一方当事人记错了,或者银行出现了差错,事先铺设了一条顺势的台阶,使当事人在不失体面,不伤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。三是在潜移默化中唤醒当事人的良知,要珍惜友谊,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伤了感情,矛盾化解后还是好朋友。
        (三)运用“太极”,借力打力。
        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,我们在调解中不免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。对于这种现象,要敢于面对现实,不必回避,也回避不了。我们是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,要在矛盾转化上下功夫,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,化腐朽为神奇,达到社会环境和调解质量的统一。
        张某和刘某是同单位的职工。10年前单位分给张某一套住房,并配套一间小煤房。今年5月,刘某把小煤房门锁撬开,说小煤房是他的,单位处理不了,张某提起民事诉讼。张某有房产证和单位出具的分房证明信等证据,刘某没有提供任何证据,参加调解时有两位朋友陪刘某结伴而来,一位是单位的同事,一位是某派出所的所长。我们采用“围魏救赵”的办法,首先作那位派出所所长的工作,说:法官办案和调解员调解,道理是一样的,都要重证据,人家张某证据齐全,而你的朋友什么证据也没有。咱们都是政法系统的,你看这个案子怎样处理?那位所长还算有法律意识,转而作起了刘某的工作。朋友的意见,往往比调解员的话更可信,效果往往不错。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,借用“太极”,借力打力,能够使说情者发生角色的转变,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,作用不可小觑。
        在工作中,掌握和运用这些“雕虫小技”,可以事半功倍,提高调解成功率;可以化解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;可以节约成本,节省有限的公共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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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04#
    发表于 2017-11-17 21:26:18 | 只看该作者
    调解工作,实在不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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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05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19 07:50:17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7-11-19 07:51 编辑

    公交车中的“闲事”

        我是一名民事调解员,每天乘坐公交车上下班。公交车内是一个临时的小社会,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,久而久之不免派生出许多“闲事”,偏偏我的职业习惯爱管“闲事”,于是就激起诸多涟漪。下面,掬起几朵浪花,以飱读者。

        一、先锋对决
         一天,公交车上来两男一女三位年轻人,可能是大学生。那位女青年落座后,顺手把包包放在身边的空位上。
        车行两站,上来一位50多岁的妇女,看到一个包包占着一个座位,就问那女青年:“这里有人吗?”
        “有人。”女青年平静地回答。
        那妇女只好站着。车行两站,那个空座位一直无人落座,中年妇女不乐意了,愤愤不平地责问那个女青年,女青年也不示弱,频频还击。争吵逐步升级,中年妇女气得浑身发抖,不堪入耳的谩骂喷薄而出。
        职业的习惯使我不得不出面了。我首先批评女青年:“闺女,你是大学生吧?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,更应该懂得社会公德。论说你应该主动给老年人让座才是,你不但做不到这一点,而且包包还占着一个座位,让老同志站着,你于心何忍?公德何在?……”
        女学生自知理亏,不吭气了。
        谁知那中年妇女怒气难平,仍然大骂不止。我解劝道:“大妹子,消消气,为这点小事气坏身子不值得。再说,她在你面前毕竟是小辈,还是谅解一次为好,得饶人处且饶人……”
        中年妇女不听劝告,不堪入耳的脏话继续喷薄欲出。女学生万万没有想到,一次不讲公德,竟遭到如此报应。
        我见扬汤止沸不能奏效,只好釜底抽薪。我给女学生使了一个眼色,她会意,灰溜溜地提前下车了。
        矛盾的双方一旦失去对立面,也就自然化解了。中年妇女骂了几句,随后归于沉寂。

        二、以德报怨
        一次,一个男性老人上车,坐在我的附近。售票员过来售票,问老人到哪里,老人声音很小,售票员没有听清,让他重复一遍。老人重复了一遍,售票员仍然没有听清,让他声音大一点。老人不耐烦了,责怪售票员态度不好。售票员也觉得冤枉,说,我让你表达清楚,也是为你好,老年人容易出错,万一坐错车、坐反了方向怎么办?不料老年人更是火上浇油,抱怨售票员态度不好还无理强辩。我解劝老人说:“老哥,人家姑娘让你说清楚,也是为你好,咱们应该理解年轻人不是?你刚才的声音确实小了点儿,我距离你这样近都没有听清,相信人家姑娘也没有听清,并不是故意为难你……”在我的疏导下,老人火气渐渐平息。

        三、不幸中的万幸
        一次,公交车进站,乘客上车下车后,司机准备继续前行。这时路边一个乘客一边大喊“停车”,一边手指车前。司机站起一看,不由出了一身冷汗。原来一位老人倒在了车轱辘前面,一位老年妇女正在拽他,由于靠车前是司机的盲区,司机没有发觉,险些出了人命。这本来是一场误会,各自走开就完事了,谁知那老年妇女不依不饶,责怪司机居心何在?想要我老伴儿的命?司机百般解释无济于事。我走下车去,把老年妇女拉到一旁劝解道:“老嫂子,司机与咱萍水相逢,无冤无仇,他凭什么要咱的命?这完全是一场误会嘛。再说,你也有责任,如果老人摔倒车前,你如及时给司机摆摆手,告知司机,岂不更好?我看今天这事,是不幸中的万幸,万一车碾过去,出了人命,即使责任在司机,咱们得到赔偿,但人没了,岂不是一场悲剧?……”她看我说得在理,也就不再纠缠了。

        一把火在萌芽状态,一盆水就能扑灭,如果等到火势蔓延,非兴师动众不可。民事调解道理相同,在纠纷的初始阶段,如果处理得法,很容易化解,一旦纠纷激化,不但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,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。所以,不战而屈人之兵,最为上策。
        对于我随时随地化解矛盾,老伴儿每每抱怨我爱管“闲事”。我想,我虽然为社会作了一点贡献,但社会回报了我很高的荣誉,先后荣获“河北人民调解能手”和“全国人民调解能手”称号,我要对得起这份荣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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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06#
    发表于 2017-11-19 18:33:53 | 只看该作者
    好,赞。老兄了不起,无愧于那个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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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07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20 07:41:28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4-5-18 20:06 编辑

    回首五十载   珍惜夕阳红
    ——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8

        2013年3月19日下午,立案庭带来一对要求离婚的老年夫妻,因不符合立案条件,建议调解室调解解决。
        调解员热情地接待了两位老人,在询问的过程中,两位老人情绪激动,争吵不断。为了使两位老人冷静下来,调解员暂时把二人分开,分别询问。
        经询问,调解员得到如下信息:男方曹某,84岁,女方周某,82岁;二人同为退休教师;双方结婚50余年;二人均为二婚,婚前男方有两个儿子,女方有一个姑娘;子女均不赞成父母离婚。
        通过了解,调解员得出初步判断:二人虽为二婚,但结婚已经50余年,当与初婚无异;双方子女不支持老人离婚,说明子女间尚无矛盾,起码老人之间的纠纷还未蔓延到子女;两位老人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,目前尚属于一般的情感冲突,属于激情离婚,老人没有离婚诉状,没有带身份证等证件,就说明了这一点。
        调解员很快制定出“感情疏导,心理排解”的调解方案,采取背靠背、面对面交替运用的方法,着重解决以下问题:一是珍惜感情,相濡以沫50载,风风火火不容易,少年夫妻老来伴,要珍惜晚年的大好时光,共度余生。二是调整心态,遇事要相互理解,相互体谅,多沟通,多谈心,不要让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半个多世纪的感情。三是各自多作自我批评,男方要力戒推推搡搡的软暴力,女方要力戒得理不饶人,唠唠叨叨,骂骂咧咧的毛病。
        通过和风细雨的疏导,两位老人逐渐平静下来,并认真反思,各自作了自我批评。男方当场书写了“保证书”,承诺今后不打女方,互相理解,互相尊重,好好过日子,女方也口头承诺改掉唠叨骂人的毛病。两位老人一再感谢调解员,并在简易调解书上签了字,作为今后互相约束的见证。
        两位老人争争吵吵而来,高高兴兴而去。调解员望着老人蹒跚离去的身影,衷心祝愿他们余生幸福,夕阳美好!

    点评

   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,温暖。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11-20 21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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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08#
    发表于 2017-11-20 21:36:20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-11-20 07:41
    回首五十载   珍惜夕阳红
    ——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8

   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,温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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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09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21 07:59:03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7-11-21 08:02 编辑

    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

        按:这是我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而写的所谓“典型材料”,上报国家司法部,拟评选“全国人民调解能手”,现发在这里。一是相互交流,二是立此存照。

   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       我是一名退休干部,2011年8月被聘为邯郸市邯山区民事调解员。一年多来,调解成功民事纠纷30多件,并按规定建立了卷宗档案;撤诉和放弃起诉的案件20多件;接待法律咨询和信访当事人200余人次;撰写典型案例28篇,撰写调解心得体会15篇。去年市政协、市司法局对我区人民调解创新工作调研时,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

        一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敏感问题。近年来小区拆迁改造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,由于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因而出现了不少的矛盾和纠纷。如何调解处理好这些纠纷,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。实践使我们体会到,满腔热情地工作态度,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,不厌其烦的说服疏导,兼顾各方利益的均衡原则,是调解处理这一类纠纷的必备条件。例如,2010年邯钢总厂搞家属楼拆迁改造,因补偿发生纠纷,一名姓王的老师傅于2011年8月份到邯山区法院要求立案,因不符合立案条件,老王要到市中院和市委上访。老王在邯钢初建时就参与了邯钢的建设,是一位老资格、老功臣,做好老王的工作,将会影响一大片。我们主动介入调解工作,但进展异常艰难。我们得知老王的儿子和女儿都在邯钢上班,就主动联系老王的子女,共同作老王的工作,多次讲解立案的条件。经过一个多月十几次的艰难调解,老王终于不再上访,并表态不再提起诉讼。

        二、走出调解室,掌握第一手材料。在调解中不满足于坐在办公室听当事人的陈述,必要时喜欢走出去调查研究,掌握第一手材料,例如,为了调解一起工伤纠纷,和其他同志曾几次深入到邯郸市第一中学事故现场调查取证,有一次由于堵车,直到晚上7点钟才回家。为了调解一起租赁土地纠纷,多次到邯郸县北张庄村土地现场调查,并和当时的村干部座谈,在大量掌握第一手证据的基础上,终于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2013年6月,辖区一家企业又因为租赁费问题发生纠纷,部分村民开着拖拉机和三码车将企业的大门堵住,造成企业被迫停产,我们主动亲临现场,掌握第一手材料,并说服村民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,采取非正常手段要负民事责任的。通过宣讲和疏导,村民终于撤离,回到正常解决问题的轨道。

        三、维护亲情,维护“细胞”的稳定。家庭是社会的“细胞”,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。在民事调解的实践中,有相当一部分是亲情之间的纠纷,例如父(母)子之间、兄弟之间、夫妻之间的纠纷。在解决这一类纠纷时,我们总是慎之又慎,千方百计弥补亲情的缺失。例如,为了调解张伟、刘静霞夫妻的离婚纠纷,我们中午顾不得吃饭,食堂大师傅催促了两次,直到下午13时才结束。为了调解张秀云、王刚母子土地承包纠纷和赵兰花、张凤桐母子房屋互易纠纷,我们千辛万苦、反反复复地调解,终于使母子达到和解。为了调解李超、武利萌夫妻的离婚纠纷,我们加班加点,第二天又和原告的母亲和被告的嫂子取得联系,共同作夫妻两个的工作,几经周折,终于使这一对年轻夫妻破镜重圆。

        四、打破管辖限制,调解不分份内份外。我的住地与工作单位不是同一个辖区,但住地有了民事纠纷,只要为了社会的和谐,我就主动介入调解,不计较份内份外。2012年10月,一家的猛犬将另一家的宠物狗咬死,从而导致纠纷,甚至赌气要提起诉讼。我主动周旋,利用晚上和业余时间调解,经过20多天的反复工作,终于使纠纷圆满解决,两家握手言和。我上下班乘坐公交车,车上乘客与乘客之间,乘客与司乘人员之间,经常发生一些小矛盾,遇到这样的情况,我都会主动介入平息疏导工作,不使矛盾扩大发酵。总之,不管在住地,在公园,还是在公交车上,哪里有矛盾,有纠纷,我总要介入调解。我深深体会到,一把火在萌芽状态,一盆水就能扑灭,如果等到火势蔓延,非兴师动众不可。民事调解道理相同,在纠纷的初始阶段,如果处理得法,很容易化解,一旦纠纷激化,不但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,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。所以,不战而屈人之兵,最为上策。

        五、加强信息交流。为了便于上级了解调解情况,加强信息的相互交流,一年多来共写典型案例28篇,调解心得体会文章15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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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10#
    发表于 2017-11-21 18:54:50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为丰富生命的价值,为您点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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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11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22 07:32:18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三喜临门

        2012年9月上旬,一连串儿的喜事向我砸来:4日荣获“全国人民调解能手”称号,照片在《法制日报》亮相;6日当选天涯来吧每周一星;9日又荣登天涯来吧牛人榜。坊间有言,人若倒了霉,称二斤大盐也生蛆,放屁也砸脚后跟;人若走了运,好事挡都挡不住。
        怎样对待荣誉?历来见仁见智,范进六十多岁考中举人,情绪失控,精神失常,被胡屠夫扇了一巴掌,才算矫枉过正。阿Q自认为参加了革命党,飘飘欲仙,手舞足蹈,一边唱着戏文“手执钢鞭将你打”,一边搂住吴妈就要困觉,吓得吴妈杀猪一般嚎叫,阿Q顺理成章地招来一顿暴打。以上二位属于得意忘形,难免乐极生悲。
        我是一个普通人,面对荣誉不高兴,那是假话,是虚伪,但我尚能保持清醒的头脑,做到得意而不忘形,戒骄戒躁,谦虚谨慎,把荣誉看成前进的动力,力争更上一层楼。
        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

    点评

    赞。顶。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11-23 2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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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12#
    发表于 2017-11-23 21:12:26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-11-22 07:32
    三喜临门

        2012年9月上旬,一连串儿的喜事向我砸来:4日荣获“全国人民调解能手”称号,照片在《法制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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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13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25 09:53:54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7-11-25 09:55 编辑

    这个连载就结束了,感谢诸位网友的光临,特别要感谢老党管理员一以贯之的鼓励和支持!

    本人喘口气,下星期开始另一个连载《冷眼看世界》。这个连载写于四年前,共100集,希望网友关注!

    点评

    感谢老兄对栏目的大力支持!写作辛苦,祝健康愉悦!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11-25 1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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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  • 签到天数: 1262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14#
    发表于 2017-11-25 16:19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-11-25 09:53
    这个连载就结束了,感谢诸位网友的光临,特别要感谢老党管理员一以贯之的鼓励和支持!

    本人喘口气,下星 ...

    感谢老兄对栏目的大力支持!写作辛苦,祝健康愉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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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15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11-27 08:06:16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临时更改:

    今早查了查,发现连载《一个老百姓眼中的世界》比连载《冷眼看世界》早,所以临时决定先发表《一个老百姓眼中的世界》。

    点评

    支持到底。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12-24 2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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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20 06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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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16#
    发表于 2017-12-24 20:44:36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-11-27 08:06
    临时更改:

    今早查了查,发现连载《一个老百姓眼中的世界》比连载《冷眼看世界》早,所以临时决定先发表 ...

    支持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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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19 1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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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117#
    发表于 2018-1-9 15:47:56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气读完,发现先生这个连载已经结束,大赞。没有老党的自始至终,所以没有得到先生的表扬。

    点评

    斑竹客气了,您要照顾方方面面,哪能偏于一隅?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-1-10 07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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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17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2827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1

    118#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1-10 07:34:10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方 发表于 2018-1-9 15:47
    一气读完,发现先生这个连载已经结束,大赞。没有老党的自始至终,所以没有得到先生的表扬。{:1_2 ...

    斑竹客气了,您要照顾方方面面,哪能偏于一隅?

    点评

    先生就是会说话。老党看得全,有大局观,不愧是此中老手,高手,值得学习。开你玩笑,想讨好呢。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-1-10 2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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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9-3-19 19:22
  • 签到天数: 492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119#
    发表于 2018-1-10 20:52:19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8-1-10 07:34
    斑竹客气了,您要照顾方方面面,哪能偏于一隅?

    先生就是会说话。老党看得全,有大局观,不愧是此中老手,高手,值得学习。开你玩笑,想讨好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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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2-6-6 10:49
  • 签到天数: 875 天

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20#
    发表于 2018-2-22 11:22:05 | 只看该作者
    佩服!问好!学习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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